13607878993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经济犯罪资讯
文章列表

局长殴打退休职工 能对局长实行问责吗

2017年6月21日  南宁诈骗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nnzpian.com/

局长殴打退休职工

局长殴打退休职工,殴打事件之前,退休干部和其他一些老同志因为看不惯局长中饱私囊,曾举报到有关部门。谁知举报信最后落到了局长手里,之后就一直恐吓、为难老同志。局长嚣张过头了,这下有好果子吃了。

6月18日下午,乡镇企业管理局的几名老退休工人凑钱给局大院修围墙,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蔡光能赶过来阻止,与69岁的柯有等人发生口角。其间蔡光能突然将柯有推倒在地。其间蔡光能突然将柯有推倒在地。柯有拾起地上一块砖头,当蔡光能再用拳头打柯有时,柯有也用砖头砸向了蔡光能。此事引起有关职能部门重视,前日,徐闻县纪委办公室负责人称,纪委已介入调查此事。

能对局长实行问责吗

为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促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制定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其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

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

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

我们看到,只有重大的事故才能对官员问责,殴打老干部不适用于以上的规定。


来源: 南宁诈骗犯罪辩护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南宁市水利局召开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反思会
  • 2.部分道路人行道提升改造完工
  • 3.高新区连续作战 拆除老虎岭水库违建
  • 4.南宁市地税局成功上线运行房地产交易“互联网+自助办税”系统
  • 5.江南区纪委贯彻执行问责条例 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进行督办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