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7878993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诉讼
文章列表

公诉人是检察官吗 刑事案件公诉是什么意思

2021年3月26日  南宁诈骗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nnzpian.com/

 李卓恒,南宁诈骗犯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公诉人是检察官吗

  一、公诉人是检察官吗

  公诉人是指不用当事人而是由国家司法机关来直接提起诉讼,在中国主要由人民检察院的司法人员来担任,也就是说,在人民检察院担任诉讼的人,就是公诉人。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进行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的基本职能;公诉工作,既是一门充满斗争艺术的检察官工作,更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门面工作;公诉人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检察机关的形象代言人。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就要争做;学习型、敬业型、实干型;的公诉人。




  二、公诉人与原告的区别

  如果是自诉案件,那么叫自诉人,也就是被害人,不叫原告,公诉人是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利的检察院的工作人员。


  1、刑事诉讼中的原告,指的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原告人,包括被害人以及其近亲属。


  2、公诉人是刑事诉讼中,代表国家提出追究犯罪的人,具体是人民检察院;公诉人不参加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诉讼,只是履行法庭监督职责。


  三、提起公诉的步骤是什么

  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犯罪事实是对犯罪嫌疑人正确定罪和处刑的基础,只有查清犯罪事实,才能正确定罪量刑。因此,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必须首先查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某种犯罪,并非一定要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有些犯罪行为法定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还必须排除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就成为对其提起公诉的又一必要条件。


  证据确实、充分。证据是认定犯罪事实的客观依据。因此,人民检察院指控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要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据确实,是对证据质的要求,是指用以证明犯罪事实的每一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存在的事实,同时又是与犯罪事实有内在的联系,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真相。


  证据充分,是对证据量的要求,只要一定数量的证据足够证明犯罪事实,就达到了证据充分性的要求。证据确实与充分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证据确实必须以证据充分为条件,如果证据不充分,证据确实也无法达到;反之,如果证据不确实,而证据再充分,也不能证明案件真实。因此,证据确实、充分是提起公诉的一个必要条件。


  以上就是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公诉人是检察官吗的相关法律内容,公诉人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检察机关的形象代言人关于公诉人的法律角色定位,要是你对此存在比较大的争议不知道怎么样处理时,可以找专业律师来帮助你。如果您还有更多相关的法律疑问,欢迎访问,我们会有专门的律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刑事案件公诉是什么意思

  一、刑事案件公诉是什么意思

  所谓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这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诉讼权利,通常称为"公权"。




  二、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

  1、案件来源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


  2、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的性质一般来说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案件一经起诉人民法院必须依法进行审判。而自诉案件犯罪行为的性质多数不甚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小,可以进行调解。


  3、审查程序不同。与庭审方式改革相适应,现行刑事诉讼法弱化了公诉案件进行庭前审查的实体内容,基本上实行程序性审查。而自诉案件则应经二次审查,第一次是立案前的程序审查,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标准;第二次审查是开庭前的实体审查,审查是否符合;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


  4、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完全相同。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反诉;而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虽然有权对司法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提出控告,但绝不能就案件事实本身对司法人员提出反诉。


  5、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同。自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是自诉人,居原告地位,而公诉案件中公诉机关居原告地位,被害人则处于证人地位。


  6、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时间不同。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而自诉案件的被告人随时有权委托辩护人。


  7、举证责任不同。自诉案件的举证责任规定为完全由自诉人承担,而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只是就自己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事实和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向司法机关如实进行陈述和控告,至于收集和核对案件事实和证据以及查获犯罪嫌疑人是司法机关应尽的职责。


  8、刑罚处罚的轻重不同。自诉案件的刑罚处罚,一般都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而公诉案件的刑罚处罚可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9、案件的可分性特点不同。自诉案件中的一个犯罪行为侵害了数个人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受害人都有权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控诉,没有提起控诉的受害人,有权放弃诉讼。但公诉案件的情况恰恰相反,它具有一案不可分的特点,必须一案审理,不能;一罪一审;或;一人一审;。


  10、审理期限的要求不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宣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三、公诉案件可以撤诉吗

  不可以撤诉。公诉案件的诉讼权属于国家,不属于被害人,被害人只有在公诉机关非法不起诉的情况下,拥有补充诉讼权。但是,加害人充分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是可以影响量刑的。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处刑幅度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如果被害人向法院求情,是会影响量刑。法院法官可以酌情处缓刑。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刑事案件公诉是什么意思的相关资料。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是有一定区别的,对于刑事案件不是都要选择公诉的,需要根据案情来进行选择。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来源: 南宁诈骗犯罪辩护律师  Tags: 公诉人是检察官吗,刑事案件公诉是什么意思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行政案件立案程序 污染环境罪是怎么样的
  • 2.哪些适用公告送达 公安机关应该怎么处理被扭送人员
  • 3.什么情况下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羁押期限审查起诉阶段:
  • 4.指定监视居住的条件 刑事拘留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吗
  • 5.刑事案件逮捕后可以和解吗 拘留期限如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