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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有哪些不一样 二审终审后还可再审吗

2021年12月27日  南宁诈骗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nnzpian.com/

 李卓恒,南宁诈骗犯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有哪些不一样

  1、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第二审程序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而发生,而第一审程序是基于原告行使起诉权而发生。


  2、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一审中的原、被告地位是固定的,有资格限制,提起诉讼并引起第一审程序的原告,即是行政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二审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不固定,没有资格限制,原审中的原告、被告、第三人,既可以充当上诉人、也可以充当被上诉人。




  3、审查对象和范围不同。一审法院审查的对象是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仅对所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相关的行政法律关系进行审查;而二审法院审查的范围除此以外,其直接审查对象还包括一审裁判是否正确,即二审程序中的审查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和一审裁判的双重性审查。


  4、审理方式不同。一审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一律实行开庭审理,包括公开和不公开开庭审理;二审中,人民法院除应采取开庭审理方式外,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


  5、裁判方式不同。一审判决针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质量,可以作出维持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撤销判决、确认判决、限期履行法定职责和变更判决等;二审判决则限于维持原判、依法改判两种,并可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6、审理期限不同。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这就是说,二审的审理期限比一审期限少1个月。


  7、性质不同。归根到底,由于审判依据和审判任务的不同,两者在性质上有区别:人民法院第一审程序的审判依据是对行政案件的一审管辖权,其性质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人民法院第二审程序的审判依据是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下一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权,其性质是对第一审裁判合法性的审查,是将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方的特定争议最终予以解决。


二审终审后还可再审吗

  为了保障法院裁判的公正,使已发生法律效力但有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得以纠正,于是在我国;二审终审制;之外设立了一个独立的审判程序,即审判监督程序。它不是每一个案件的必经程序,是有别于一审、二审的一个具有补救性质的纠错程序。 在制度设计上,审判监督程序的设置并不违背二审终审制,正如有些学者所讲,它的设置具有积极意义,通过不断完善再审程序,可以反向性地促使一审和二审程序公正度的提升,以期通过其自身功能的强化达到最终消灭再审程序的目的。


  审判监督程序所审理的案件,不仅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基于审判监督权启动再审程序的案件,也包括基于当事人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审查后启动的再审案件。该程序的设置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维护权利的最后一道司法防线,是一种特殊的事后纠错和救济程序。


  不同的启动再审的部门也反映了当事人有不同的申诉救济途径,当事人不仅仅可以到中级人民法院反映诉求,也可以到省高院、检察院进行申诉。但这并不违反二审终审。


  看到这里,相信你也了解相关知识内容了,案件上诉到了二审法院后,一旦二审法院做出最终的判决裁定后,就代表着该起案件的完结结案了,因此大家在对于上诉这一选项中,就要好好考虑了,好了以上就是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有哪些不一样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的律师。








来源: 南宁诈骗犯罪辩护律师  Tags: 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有哪些不一样,二审终审后还可再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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